2015年3月28日星期六

转移炼毒地点走漏风声 警捕2毒贩起71万毒品

星洲日报2015.03.29

转移炼毒地点走漏风声 警捕2毒贩起71万毒品

    (麻坡28日讯)两名巫裔毒贩企图将炼毒地点从吉隆坡转移至麻坡时,在巴莪一家油站遭掌握情报的麻坡警方识破及逮捕,警方共起获总值约71万令吉的毒品、炼毒器材、原料及轿车。

    麻坡警区主任阿兹曼是于今日上午召开发布会时表示,警方接获公众提供的可信情报后,派员于昨日凌晨1时40分在巴莪一家油站截停两名嫌犯的轿车。

起获毒品可供7千人服食

    “警方从嫌犯的车上起获约1.3公斤疑似冰毒的颗粒及粉末、玻璃漏斗、橡胶管、塑料及玻璃器皿、烘干机及电磁炉等炼毒工具及原料,其中包括总值约66万令吉的毒品,可供7千人服食。

    他指出,两名巫裔嫌犯分别为现年27岁的商人及36岁的自雇人士,前者在尿检中呈阳性反应,两人将被延扣至4月2日。

    他说,警方将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第15(1)(a)条文调查此案,前者罪成的唯一刑罚是死刑,后者罪成则将面对不超过2年监禁或罚款不超过5千令吉的刑罚。

    他提及,麻坡警区自今年一月起,共逮捕了300名涉及毒品活动的人,同时起获约200万令吉的毒品与相关物品。

1月至今共展开13次检举

    阿兹曼披露,麻坡警区刑事罪案调查组于今年1月至3月27日,共展开13次检举行动,大力扫荡区内无营业执照的娱乐中心及卖淫活动。他指出,在扫荡期间,警方共扣查51名年龄介于19至40岁的外籍女子,分别是25名越南籍、6名中国籍贯及20名泰国籍。

    “在其中5次的检举行动中,警方也扣查9名年龄介于26至49岁,疑似涉及卖浮活动的泰国籍女子,并援引刑事法典372B(卖淫)条文调查。”

    他也说,业者聘用没有工作准证的外籍女子,将在1963年移民局法令第39(b)滥用准证条文被提控,而警方也将援引柔州娱乐条规第6(2)条文,对付无执照营业的娱乐中心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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