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4日星期六

别在这时候添乱

星洲日报2015.04.04

别在这时候添乱
陈莉珍

同事笑言:“可能投诉热线拨不通,或者网站根本当机。”

我们在讨论一名副部长“800多宗投诉,跟我国1千500万活跃消费人口相比,不过是很小的比例”的言论。这800通电话,真的不足为道?

据悉,这800通电话当中,很多都与手机加额服务有关。

GST开跑前夕,办公室对面的财务部异常热闹,才发现不少同事为了测试帐务系统而加班,据说,承包公司帐务系统的顾问,一个晚上要跑几个地方。到了晚上10时,在家中帮忙打理杂货生意的外甥女也传讯抱怨:“我还在公司为GST忙!”

这就是现实,进入消费税大时代,除了早前的准备工夫,到最后一刻还要测试系统,确保系统准确无误的将消费税计算在4月1日之后的所有的交易之中。看着身边的人因为消费税而忙碌,绝非如很多人想象般,不过就是在计算机里输入一些数据、或上几天的课知道怎样做即可开跑那么简单。而且,如果你有留意这几天发言的官员,或许就是抱着这种思维。

4月1日一早发现脸书有连锁商场为零税率的报纸征收消费税,虽然相关商家很快的道歉,但一时半刻也不能缓解消费者的愤怒。换一个角度想,很多其他商品是否列为零税率或免税服务或商品,不是迟至消费税开跑前几天才证实吗?

当然,我们不能排除有不肖商家趁火打劫,但我们也不能排除很多商家是因为太过繁杂的免税、零税率清单而搞得昏头转向。

拿手机加额服务来说好了,根据一些受访的业者,通讯公司在3月31日发出的通告是必须征收消费税,但最后却又导致提供相关服务的零售业者被罚款,最后更引发罢卖事件,而罢卖,最吃亏的是通讯公司?商家?还是需要方便的消费人?

再仔细追踪事件的来龙去脉,不难发现是通讯公司与政府没有谈拢条件所致。最后关税局宣布,在协商期间,消费者将继续缴付消费税,但通讯公司会提供额外通话费和简讯额。其实这样看来,如果有关当局的准备工夫完善一点,800宗投诉电话是不是会更少一点?

而在一切混淆不清的时候,更忌讳的是遇上乱说话的部长。

同一名部长告诉民众,餐馆酒店只可以征收消费税,所谓的服务费不过是被滥用来向消费者收取更多费用的方法,他甚至指出如果消费者不满服务素质,可以拒付。这一句话,让我很不安,如果消费者向来就有这种选择,那为何我们的相关单位让这些餐馆或酒店把这样额外(还算不少)的费用加入账单?如果完全以顾客的满意度来取决是否付款,那不如就像国外一样使用小费制度?

但部长的言论很快又被推翻了,当媒体去向关税局另外一名高官询问的时候,得到的回复是除了消费税外,这些业者还是可以继续收取服务费,这名高官甚至认为只要你使用了对方的服务,就必须付费。

当餐厅的员工递上了菜单,上面注明了价格,多数餐馆还会注明消费还会加上多少成的服务费。从简单的法律角度来看,菜单是邀请你去和他交易(InvitationTo Treat),而当你点餐的时候,随即做了一个“要约”(Offer),当员工下单开始准备你的餐点之后,就是接受了你的要约,也是合约法里所谓的Acceptance,一个口头合约已然形成,再来如果对方按你的点餐送餐,你就依照菜单上的价格付费,同样的,如果菜单上标明了服务费,你更是不能不付,因为这是你的作为合约方的责任。

当然,如果餐点或服务令你不满意,你的确可以像任何一般的合约关系般,以对方没有提供满意的货品或服务,做出投诉或退货。对方如果会做生意,肯定会免费补偿,但是决定权在餐馆手中。面对恶意提供不好服务或商品的商家,你也可以向保障消费人权益的仲裁单位投诉。

但试问,如果每一次消费就向部长说的那样必须理论一番,这样的人生岂不是很累?部长说了这一句话,是不是也给了很多人找碴的机会?

再来,当局是不是要认真的看待服务费的课题?是否应该更好立法的管制业者,也让消费者更清楚自己的权益?

部长,不要再告诉我,乱,只是小乱;因为要从口袋中掏更多钱出来消费的我,连一点乱都不想承受,而且更多时候,是你在作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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