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4日星期六

谁导致消费税乱象?

星洲日报2015.04.04

谁导致消费税乱象?
万绮珊

消费税实施的第一个星期,人们只用一个字形容——乱,其实是意料中的事情。

消费者和商家普遍把这个“乱”归咎于多达49项的零税率供应和12项的豁免供应名单,把本国的消费税制与邻国新加坡比较,指新国的零税率供应只有出口货物和国际服务两大类,豁免供应也只有出售和出租的不带家具住宅物业、进口和当地供投资的稀有金属及金融服务三项。与此同时,大马杂货商总会会长方志民也告诉我,杂货商的货物最是复杂、细小、琐碎,又是标准税率、零税率,商家们到现在还努力弄清楚哪些商品要征税,哪些无须征税,叫我跟读者说,如果杂货商“收错数”,请多多包涵,提醒一下商家就可以拿回钱了。

然而,这是无可避免的问题。剑桥大学出版社在两个月前刚出版《增值税》一书,全面从法律、经济、行政区研究增值税,书中在谈及为满足“人们对于公平的认知”而生的不同税率、零税率、豁免的补助时,就说这将增加企业遵循税制和税务机关管理税务的成本。即使改变课税基础会增加税制的复杂性,但许多国家,如英国、巴西,为了一些政治和社会考虑,都有将出口服务以外的一些食品、水供、书籍、燃料、医药、信息科技领域列为零税率或豁免供应,马来西亚不过是其中一个走同样的路的国家。

我这样说,不代表财政部和关税局可以就此逃脱责任。

笔者作为记者,最切身察觉到税务机关的问题是朝令夕改,例如,我做梦也不会想到,财政部竟然会在3月26日,距离消费税实施只剩6天的时候,宣布所有类型的读物都被列为零税率供应,以及将另1千315种药物加入《国际基本药物目录》名单,等等。当时,那些已经准备就绪的大大小小的书店药店是不是都要剎车,通宵开夜车重新输入和检查商品的税率?他们如何界定标准税率的非读物和杂志,电子书是不是“读物”?

那些天,媒体和税务专家很头疼,读物被列为零税率供应的措施并没有白纸黑字写在消费税(豁免供应)和(零税率供应)政令上,财政部文告里也没有清楚定义标准税率的非读物和杂志。当时负责消费税报道的我感到很混乱,向税务专家询问时,专家主张回归法令,法令里没有注明的就是没有,官老爷说了也不算;然而另一方面,我又警觉马来西亚是一个奇怪的国家,在政令以外还有一个“总监决定”(DG's decision),总监说的话才是定论,经过记者们4天的追查后,才得到关税局总监卡扎里澄清,电子书和报纸也没有征收消费税。然而,时至今日,卡扎里在记者会说的这番话,依然没有被载入政令或白纸黑字的DG's decision中。

这只是一例,我想,媒体尚且如此,更何况是在现实中收取消费税的商家?如此一来,在马来西亚的情况,《增值税》一书中所指企业遵循税制的成本增加就不仅仅因为改变课税基础本身,更因为以人民利益为名朝令夕改且准备不足、考虑不周的财政部和关税局。

这样的税务机关在前,负责实践消费税的商家原本应该自强不息,努力厘清灰色地带。但一些商家没有,反而置身事外,抱持“最后一分钟”或者“最后一分钟以后才来打算”的观望心态。虽然截至4月1日,在消费税下注册的商家已经累积到36万4千862家,但其中为数不少还未做好标价工作或更新税务发票系统,有者甚至还在更换会计软件的起步阶段。所以消费者才会看到一些消费税商家眼见别人开始收,担心被法令对付或自己不能索回进项税吃亏而草草开张不合规格的税务发票,与此同时,关税局为了避免被人指责毫无人情,拿着严刑峻法到处唬人,赶紧宣布在过渡期内可以接受简易发票的混乱情况。

这种观望态度是很不负责任的,与朝令夕改增加企业遵循税制的成本相反,这些“最后一分钟”商家也在增加税务机关管理税务的成本。消费税不容商家“观望”,新兴电器跟我说,该公司早在去年3月开始就着手处理消费税事宜,直至3月31日当晚都还需通宵准备最后的标价和税务发票工作。这样推算,假设有一大部份消费税商家现在才开始动手,那么整个消费税制度要一年后或至少半年后才会稳定下来。

消费税,很乱,是意料中的事,就是这两个原因,税务机关和商家,其实都在给彼此添乱。这个时候,消费者惟有“打醒12分精神”,掌握充足的消费税知识和投诉管道才能自救。关于消费税中的消费者教育,那又是另一篇评论才能详谈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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